【修煉日記】對事?對人? — Jennifer’s World
Feb 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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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學習法輪功創始人 李洪志先生的講法《 法輪大法-各地講法十 》時,突然想起了那個「古老的」對事還是對人的話題。
是的,當我們在討論一件事情時,應該是對事不對人的。因爲人是會變的,今天做得很好的人,明天可能又犯糊塗了;今天做了蠢事的,明天可能又明白過來了,所以你不能通過認證一個人的好壞,去論證一件事的好壞,因爲好人也可能做壞事,而壞人不一定永遠都做壞事。
如果因爲不能夠說清一件事的對錯,以及它爲什麼是對的或者是錯的,就想通過批判做這事的人來認證這件事的錯,甚至爲了加強自己的觀點而更加「氣急敗壞」地批判這個人,那其實是陷入了很深的思維誤區而不自知。
意識到這些後,我又讀到了李洪志先生對「大法弟子做東西往往很粗糙,不追求檔次,不怎麼講究客觀效果」這個問題的回答。